Bayesian
為什麼托馬斯貝葉斯發現貝葉斯定理如此具有挑戰性?
這更像是一個科學史問題,但我希望它是這裡的主題。
我讀過托馬斯貝葉斯只設法發現了統一先驗特例的貝葉斯定理,即便如此,他顯然也在努力解決這個問題。
考慮到一般貝葉斯定理在現代治療中是多麼微不足道,為什麼它對當時的貝葉斯和其他數學家提出了挑戰?相比之下,艾薩克·牛頓 (Isaac Newton) 的《Philosophiæ Naturalis Principia Mathematica》比貝葉斯的主要著作早 36 年出版,後者是在死後出版的。
貝葉斯的論文†開始:-
給定未知事件發生和失敗的次數:要求其在單個試驗中發生的概率介於可以命名的任意兩個概率度之間的概率。
提出現在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定理可能不是最具挑戰性的部分,也不是他最關心的問題。相反,他努力將其應用於推理問題,尤其是在證明特定先驗概率分佈的假設的合理性方面。關於這些問題的爭論一直持續到 21世紀。
† Bayes (1763),“An Essay to solve a Problem in the Doctrine of Chances”,倫敦皇家學會哲學彙刊 53,pp37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