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ference

適應 p 值的根深蒂固的觀點

  • February 12, 2011

有時在報告中我會包含關於我提供的 p 值和其他推論統計的免責聲明。我說既然樣本不是隨機的,那麼這樣的統計數據就不會嚴格適用。我的具體措辭通常在腳註中給出:

“雖然嚴格來說,推論統計僅適用於隨機抽樣的情況下,但我們遵循慣例報告顯著性水平和/或置信區間作為方便的尺度,即使對於非隨機樣本也是如此。參見邁克爾奧克斯的 統計推斷:社會和行為科學 (紐約:威利,1986 年)。

有幾次——一次是針對同行評審的論文,一次或兩次是在非學術環境中——編輯或審稿人反對這一免責聲明,稱其令人困惑,並認為推論性的發現應該簡單地保持原樣(並被賦予權威的披風)。有沒有其他人遇到過這個問題並找到了好的解決方案?一方面,人們對 p 值的理解普遍令人沮喪,即使是在隨機抽樣的背景下,所以也許我們所說的並不重要。另一方面,進一步加深誤解似乎是問題的一部分。我應該補充一點,我經常處理調查研究,其中隨機分配不適用,蒙特卡洛模擬通常無法解決代表性問題。

確實有一個論點必須不包括免責聲明。坦率地說,我會在期刊文章中發現一篇關於 p 值性質的簡短論文有點令人反感,我不得不暫停一下,試著弄清楚你是否做了一些特別的事情。 .esoteric …保證將空間用於定義點。

基本上,作為審閱者,我認為這是不必要的,因為讀者應該已經知道 p 值是什麼以及做什麼。我什至可能會反對它,因為做這樣的筆記實際上並不能防止伴隨 p 值出現的許多分析和解釋犯罪中的任何一種,它只是披上了“相信我,我知道我在做什麼”的外衣。這也有點奇怪——“我要大膽地反對 p 值,但不要那麼大膽,我不報告它們”。

當我考慮“對 p 值的根深蒂固的觀點”時,我不太關心您在上面發布的內容,而關心審稿人堅持統計顯著性以便發表或論文的重點(放一個發現的明星,突然變成了一件大事)或將統計意義與發現的意義相結合。

引用自:https://stats.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7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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