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ference

確認性與探索性統計是“歸納與演繹”嗎?

  • February 1, 2014

這個網頁說:

推論統計 - 演繹方法

描述性統計 - 歸納法

但我對此表示懷疑。如果我理解正確,

  • 推理統計是“給定一些數據,找到產生數據的概率模型”,所以它是一個從特定到一般的邏輯過程,因此是歸納。
  • 描述性統計是“給定一些數據,以另一種方式表示數據”,因此它是特定於特定的改變數據表示的過程。所以它既不是歸納也不是演繹。

我錯了嗎?

要添加到@Peter Flom 的答案,值得定義使用的其他術語:

演繹推理: 從基本規則或理論中得出關於特定案例的結論或預測。

歸納推理: 從對許多案例的觀察中推導出普遍的規則或理論。

推理統計同時使用歸納推理和演繹推理。您正在嘗試根據證據建立有關係統行為的規則,但您正在根據演繹推導的概率論(即參數模型中的概率分佈或作為非參數模型基礎的組合學)測試模型。

在我的書中,描述性統計數據並不真正符合“推理”的條件。說某物的平均值是x而標準差是s與說某物的顏色是藍色相比,這並不是一個論據。你是在描述你面前的東西,而不是在它之外得出任何結論。

引用自:https://stats.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84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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