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gression
多個有序變量的總和仍然是有序的嗎?
我進行了一項調查,其中我有一些可以回答的問題非常同意,同意等到非常不同意。有些問題是為了衡量同樣的事情而設計的。
我已經對這些變量求和以獲得這個潛在特徵的“分數”,我希望在回歸中預測這個分數
那麼我的問題是,我仍然可以將這個求和變量視為序數變量嗎?因此應該使用序數回歸。還是我現在應該將其視為一個連續變量並使用簡單的回歸?
我看到有幾個問題討論了是否可以將同意/不同意變量視為序數,還有一些問題質疑是否可以總結這些問題,但我還沒有找到一個討論屬性的問題新變量。
當你說 4+1 = 3+2 = 5 之類的東西時——當你對分量求和時你必須這樣做——你(幾乎不可避免地)假設它們當時是區間。
[如果成分不是區間,一般是4+13 + 2 …所以你當然沒有資格稱它們為“5”。]
如果對它們求和時分量是區間,那麼它們的總和肯定是區間。
[人們可能在這點上不同意我的觀點,但我看不出有任何理由說像 4+1 = 3+2 = 5 之類的話——以及必須做出的所有類似陳述——除非你假設區間尺度。在假設相鄰值之間的所有間隙都是等距離的假設之外,有什麼基礎可以認為總和類別標籤是等價的?]
不要認為這是人們不應該添加比例項目的斷言;總的來說,我認為這是一件非常合理的事情。但無論如何,一旦你這樣做了,你不應該對調用 sum interval-scale 感到不舒服;你已經去過那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