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pling

參考電話簿中的抽樣故事

  • November 10, 2014

今天我正在和某人談論抽樣,並依稀記得一個故事,一個非常受人尊敬的統計學家建議在特定法律案件中從電話簿中系統抽樣。我記得這個故事有點像法庭上的法官對他說的話,比如“我對統計數據知之甚少,但我知道每 100 個名字抽樣一次是不正確的”,然後他不得不向法官解釋說事實上,他曾建議這樣做。

有誰知道這個故事是從哪裡來的,或者我沒記錯?我想刷新我對上下文的記憶。感覺就像我在莫斯特勒的回憶錄中讀到的東西,但查了一下並沒有找到。此外,我們部門的某個人說這聽起來很熟悉,並認為可能是 Cochran,還有其他人記得 George Cobb 講過類似的故事,但這對我的搜索也沒有幫助。

Paul Meier在他的文章Damned Liars and Expert Witnesses (JASA 81:394, pp 269-276, 1986) 中寫道

(William G.) Cochran喜歡講述他被要求對一類零售店進行抽樣研究時的情景,他指示樣本由所列的每十個此類企業組成在黃頁。他說,法官歡迎他的專家證詞作為一種學習經驗,並在科克倫宣誓就職後評論說:“我很高興聽到科克倫教授關於這項科學取樣業務的信息並向其學習,因為我對此幾乎一無所知。事實上,我所知道的唯一一件事是,你不應該從頭開始,然後每隔 10 個就拿一個。”

(第 270 頁,右上角)。

Meier 沒有提供任何參考,我在 Google Scholar 上搜索法庭案件時也找不到類似的東西。

引用自:https://stats.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2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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