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ditional-Probability
本例中聯合概率和條件概率的直觀區別
當我遇到這個例子(改寫)時,我正在閱讀關於邊際密度的教程。
一個人正在過馬路,我們想根據交通燈的顏色計算他被過往車輛撞到的概率。
設 H 是人是否被撞, L 是交通燈的顏色。
所以和.
假設燈是紅色的,被擊中的概率可以寫成:. 顯然這是一個條件概率。
無論光線如何,被擊中的概率可以寫成:. 正如我最近所理解的那樣,這是微不足道的。
你怎麼能說:. 這是一個聯合概率。你如何把它翻譯成“外行的句子”?它與“被擊中的概率和燈是紅色的”有什麼不同?
感謝您的見解。
你實際上有你的答案。
是邊際概率。上面寫著“被擊中的概率”。這是在過馬路時被撞的人的比例,與紅綠燈無關。
是條件概率。上面寫著“假設燈是紅色的,你被擊中的概率”。它是闖紅燈過馬路的人群中被撞的比例。
最後,是聯合概率。它讀取“一個人被汽車撞到並且燈是紅色的概率”。它是所有人群中闖紅燈的比例。
你當然知道這種關係
用“外行的說法”,我們可以這樣看。假設闖紅燈的概率極小,但是闖紅燈的人總是會被撞到。讓我們假設您是街邊的觀察者。你會看到有人被擊中,很少會看到燈變紅。在所有過馬路的人中,他們被紅燈撞到的機會非常小,因為他們幾乎沒有機會(很小,因為紅燈很少見)。然而,如果你觀察的時間足夠長,你最終會看到人們被紅燈撞到,並且注意到只要紅燈亮,過馬路的人肯定會被撞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