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tistical-Significance

相互比較 p 值有什麼意義?

  • January 20, 2012

我有兩個人口(男性和女性),每個包含樣品。對於每個樣本,我有兩個屬性 A 和 B(第一年平均成績和 SAT 分數)。我對 A 和 B 分別使用了 t 檢驗:兩者都發現兩組之間存在顯著差異;一個與和 B 與.

是否可以聲稱屬性 B 比屬性 A 更受歧視(更重要)?還是說 t 檢驗只是一個是或否(顯著或不顯著)度量?

更新:根據這裡的評論和我在維基百科上讀到的內容,我認為答案應該是:丟棄無意義的 p 值並報告你的效果大小。有什麼想法嗎?

很多人會爭辯說,-值可以是重要的() 與否,因此比較兩者是沒有意義的-彼此之間的值。這是錯誤的;在某些情況下確實如此。

在您的特定情況下,您可以直接比較-價值觀。如果樣本量是固定的(), 然後-值單調相關-值,這些值又與 Cohen 測量的效應大小單調相關. 具體來說,. 這意味著您的-值與效果大小一一對應,因此您可以確定,如果- 屬性 A 的值大於屬性 B,則 A 的影響大小小於屬性 B。

我相信這回答了你的問題。

幾點補充:

  1. 僅考慮到樣本量,這才是正確的是固定的。如果你得到對於具有一種樣本大小的實驗中的屬性 A,以及對於另一個樣本量不同的實驗中的屬性 B,比較它們更加困難。
  • 如果問題具體是 A 或 B 在人群中是否更好地“區分”(即:通過查看 A 或 B 值,您能在多大程度上預測性別?),那麼您應該查看效應大小。在簡單的情況下,知道和足以計算效果大小。
  • 如果問題更模糊:什麼實驗提供了更多反對無效的“證據”?(如果例如 A=B,這可能是有意義的)——那麼問題就會變得複雜和有爭議,但我想說的是-value 根據定義針對 null 的證據的標量匯總,因此越低-值,證據越強,即使樣本量不同。
  1. 說 B 的效應量大於 A 的效應量,並不意味著它明顯更大。您需要在 A 和 B 之間進行一些直接比較才能做出這樣的聲明。
  2. 報告(和解釋)效果大小和置信區間總是一個好主意,除了-價值觀。

引用自:https://stats.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2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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